北京市自动化工程学校学分制方案
为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和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》精神,为满足学习社会化、终身化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,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深化教学改革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积极性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实行弹性学习制度,使学生能根据社会需要、个人兴趣和条件,自主选择课程和适当延长学习期限或分阶段完成学业,我校决定在 2001 级机类专业试行学分制,我校试行的学分制,是以学年制为基础,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年学分制。学分制方案如下:
学 分 制 方 案
一、课程设置:
根据培养目标、人才规格与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,按必修、选修(含任选与限选)设置课程。
1、必修课:指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,学生所必须修习的课程,包括文化基础课程、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。
2、选修课:指学生可以有选择的修习的课程。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。
(1) 限选课:是根据人才培养的专门化方向和岗位群的需要,以模块形式,在某些专业范畴内,为了深化拓宽与专业有关知识和技能的课程,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,按照规定要求选修一定学分。
(2) 任选课:指根据学生兴趣个性和实际需要扩大学生知识面,培养、发展学生潜能的课程,包括拓宽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;深化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;培养创新意识和科技能力为主的课程。
本次试行方案的选课方式分为两种,一种是学生可以选择专门化模块的课程,一种是可选择公共选修课程。
本方案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》,文化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课时比例为 4:6 ,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比例为 50% 。 |